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
独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个人履历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未发现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经验、职业
素养具备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方文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届满时止。
2.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对该续聘事项的相关资料事前进行仔细审阅,并就相关事宜
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询问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执
行相关会计准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能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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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90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李小军 龙 超 和国忠
日期: 2021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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