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7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34 号文)核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
限公司在内的 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94,736,8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
为 9.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99,99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30,929,260.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总额为 869,070,339.23 元,中审亚太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中审亚太验[2013]第 02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金山煤矿”)、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鲁煤
矿”)、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一煤矿”)和师宗县大舍
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以下统称“四个煤矿”)100%股
权;增资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和五一煤矿(以下统称“三个煤矿”)用于其改扩
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项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对相关募集资金设立了专项账
户。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昆钢支行签署了《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
银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募集的资金用于收购四个煤矿 100%股权后,为保证金山煤矿、瓦鲁煤矿
和五一煤矿改扩建项目(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顺利进行,
秉持专款专用原则,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与红塔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金山煤矿签订了《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金山煤矿)》;与红塔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瓦鲁煤
矿签订了《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瓦鲁煤矿)》;
与红塔证券、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五一煤矿签订了《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五一煤矿)》,剩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继续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 9 月,因公司开展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发生更换,原保荐机构红塔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转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为止。2015 年 10 月,公司与华福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昆
钢支行签订《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及三个煤矿分别签订了《云南
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金山煤矿、瓦鲁煤矿、五一煤矿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如下:
专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37231327125 注销
昆明昆钢支行
五一煤矿募集资金
华夏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10755000000446679 正常使用
专户
瓦鲁煤矿募集资金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 471080100100319263 注销
专户
金山煤矿募集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78120154500000390 注销
专户 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支行
此外,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的剩余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公司已将该专户剩余利息(扣除手续费)16.97 万元全部转出并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
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流程。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近日,公司
已将金山煤矿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手续费)5,568.86 万元、
瓦鲁煤矿改扩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扣除手续费)9,036.22 万元全部转
出并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金山煤矿、瓦鲁煤矿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
便于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华福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昆钢支行签订《云
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与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昆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安
宁支行及瓦鲁煤矿、金山煤矿分别签订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