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暂行办法(2010年11月)2010-11-2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薪酬考核管理体系,客观准确地评
价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力推动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依据宜宾市国资委 [2010]122 号和[2010]159 号文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经营业绩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基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2、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效果挂钩考核的原则;
3、对个人全年表现、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包括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
监等。公司董事长、总裁薪酬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三、薪酬构成
1、考核方式:高层副职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主要由公司董事长和总裁
年终综合评价,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年度民主测评考核组成。
2、应得薪酬: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应得年薪=董事长(总裁)薪酬×(董事长
和总裁年度综合考评平均得分×60%+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年度民主测
评结果个人得分×40%)÷100×个人分配系数±特别奖惩。
3、个人分配系数: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分配系数,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
难度和贡献等在0.50-0.80 之间确定。
4、特别奖惩: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在本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严重失职等
情况,而给予的奖惩。
5、月薪: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分月先预付一定月薪,年终再根据绩效评价结
果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计算余额部分,多退少补。
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年终一次性兑现的薪酬总额=当年应得薪酬总额-每月预
付薪酬总额。
6、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岗位上任职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在职月份数计算薪酬;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次月起执行;新聘的高层副职管理人员,
自任职次月起享受规定的薪酬。
四、年度考核内容和规定
董事长和总裁年终综合考评,以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年度民主测
评结果,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董事长和总裁年终对高层副职管理人员综合考评主要内容有:全年履职
情况、综合素质和能力,开发学习,工作创新,廉洁自律,民主管理,工作绩效,
敬业表现,对下属的指导、培训,团结协作精神等。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对高层副职管理人员年度民主测评,主要
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五、相关管理规定
1、 因公司发展需要,引进特殊人才或社会公开选聘高层副职管理人员,由
公司提出协议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按本暂行办法计发的薪酬为税前收入,高层副职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应依
法交纳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
司从其月度预付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公司承担部分,由公司支付。
3、本暂行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暂行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执行。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