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6-1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4-2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
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顺利推动公司新区项目建设,2014 年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宜
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 获得一定额度的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分三期支付,年利率为 9%,每期期限自打款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批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整体搬迁购买设备、资金周
转等新区项目建设。宜宾国资不向公司额外收取除利息以外的其它费用,公司将承
担到期还本付息的相关义务,且拟按市政府安排和老区土地处置收益归还以上款项。
宜宾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宜
宾国资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厦 13 层
法定代表人:张辉
注册资本:139000 万元
注册号:330000000043271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产权(含国家股)、国有资产和国家投资。公
司作为投资主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以控股、参股、投资和
受让、转让、拍卖、租赁的方式进行经营。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宜宾市国资公司资产总计 10038522 万元,资产净额
2969760 万元,营业收入 4464599 万元,净利润 956124 万元。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临时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贷款将有利于公司新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标准
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为年利率 9%。利息从借款人实际借款日起计算,按实际借
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五、独立董事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唐琳女士、黄兴旺先生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新区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公司第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
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本议案需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宾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控股股东宜宾国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宜宾国
资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本次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在宜宾国资任职的唐益董事和在宜宾市国
资委任职的胡跃新董事回避了表决。与会的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易从先生、王晓
华先生、张强先生、唐琳女士、黄兴旺先生和王强先生)均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的表决,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一致表示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宜宾国资
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