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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归还贷款的公告2014-08-2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4-4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归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项目建设需要,2013年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宜宾国资”)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委托贷款)3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该事项已于2013年9月26
日经公司第八届十六次董事会、2013年10月1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并通过。

    宜宾国资拟通过宜宾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宜宾农商行”)为公司提供期
限为两个月的3亿元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用于归还上述兴业银行委托贷款。该财务
资助(委托贷款)到期时,宜宾国资拟再通过宜宾农商行为公司提供期限为1年的3亿元
财务资助(委托贷款),用于归还宜宾农商行前述委托贷款。上述财务资助利率均为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不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4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归还贷款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宜宾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 号)第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临时公告



九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
押或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
露”。公司就上述财务资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按照关
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申请》,并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

    二、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辉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厦 13 层

    5、注册资本:139000 万元

    6、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4 日

    7、注册号:511500000006030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宜宾市国资公司资产总计 10038522
万元,资产净额 2969760 万元,营业收入 4464599 万元,净利润 956124 万元。

    三、控投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宜宾国资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帮助公司进行资金周转。资助利率为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就该财务资助,公司不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