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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纸: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4-10-3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4-4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九届六

次监事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川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

论和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

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本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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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

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