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4-3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宜
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宜宾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4年度履职
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唐琳女士、张强先生及黄兴旺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
唐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其中独立董事唐琳女士为主任委员,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现任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
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其中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
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
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
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书面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
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
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聘用以来,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体现了优秀的专业水准,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
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2015年度继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审
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
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我们认为
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未发现内部控制
的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
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唐 琳 张 强 黄兴旺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