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停牌公告2015-07-0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5-03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展暨第二次延期
复牌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
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
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至 2015年7月27日继续停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如公司在2015年7月27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将取消《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
2015 年 5 月 18 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
市公司”)接实际控制人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其正在与中环国
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相关战略合作事项进行谈判,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
公告》。就此事项,公司后续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6 月 2 日、6 月 9 日、6 月
16 日、6 月 24 日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如何盘
活上市公司等事宜进行了多次讨论,并与其他相关方进行了初步沟通,经初步论证、
协商,本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为此,经公
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内容已刊载于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中涉及国资审批事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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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
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5 年 7 月 27 日继续停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的筹划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本次发行方案,尚须取得相关部门
的批准同意;
2、公司拟采取锁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公司正在对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的中介机构进行筛选;
4、同时正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风险分
析以及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的工作量较大,所须时间较长,公
司完成各项相关事宜仍需要一定的时间;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该事项仍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的初步方案
经前期论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经测算,发行价格初步确定为 16.27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须锁定三年。本
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节能环保产业类项目投资等用途。
截至目前,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中涉及国资审批事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工作量较大,并且公司与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投资者的协商工作仍在
进行之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并努力取得其认可;
2、公司将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的相关中介机构,同时协调相关各
方尽快完成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
3、公司将要求相关各方在全面、细致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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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的投资者的谈判工作;
4、公司将继续与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落实相关交易细节,尽快
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的具体方案。
五、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国资审批事项,交易方案、募投项目筛选、项目前景、
项目风险以及投资价值尚需进行详细论证和测算,项目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
估等事宜工作量较大,潜在投资者等相关方的确定尚须以必要的协商为前提,为有
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实施,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
较长时间进行准备,可能无法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 20 天内完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
案》及《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
票将自 2015 年 7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复牌。若公司在此
期间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
项的通知》,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公司在 2015 年 7 月 27
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取消《关于公司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将申请提前复牌。
为了切实维护本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
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及其
关联方股东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自愿就前述《关于
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本次公告停牌之日起每 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
当日)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