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7-25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ST 宜纸 公告编号:2015-03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7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665,0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5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强、唐琳、黄兴旺,董事胡
跃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董事会秘书
王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03,988 90.23 184,500 9.77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为了切实维护本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的利
益诉求,出席现场会议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宜宾市国资公司”)自愿就前述《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
延期复牌的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斌、张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