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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宜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1-15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ST 宜纸      公告编号:2016-01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03,9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唐琳、黄兴旺,董事唐
益、胡跃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董事会秘书王强
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
   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203,956          1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中环国投        4,203,956       100     0       0      0       0
         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对宜宾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
         组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第 10.1.3 条关于“中国证
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
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
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本次审议的议案为特别议案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瑞、曹静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