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解除《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2016-06-2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6-05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第
二大股东解除《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宜宾纸业”)接到控股股
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通知, 中环国投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或“受让方”)、宜宾国资公司、五粮液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对中环国投与
宜宾国资公司、五粮液集团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予以解除。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国资公司及第二大股东五粮液集团与
中环国投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宜宾国资公司、五粮液集团分
别持有宜宾纸业 39,776,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7%)和 16,915,21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06%),合计 56,691,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3.83%)转让给中环国
投。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取得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亦未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关于本次股权转让豁免要约收购的同意意见。
由于上述《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在实施过程中,国内证券监管政
策发生了较大变化,中环国投基于协议受让公司国有股权,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
方案无法继续完整实施,原拟通过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及重大资产重组较大改善公司
经营业绩的预期已无法实现。因此,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上市公司股份转
让协议》。
截至目前,宜宾国资公司仍持有宜宾纸业 39,776,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77%,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发布的《临 2015-064 关于公司
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临时公告
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发布的《临 2015-065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与中环
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以及宜宾纸业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涉及要约收购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宜宾国资)》、《宜宾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五粮液集团)》、《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摘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