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3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6-06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三
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归还
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14 年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宜宾国资”)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申请 4 亿元贷款事项提供担保。该事项已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第九届十次董
事会审议并通过。
2016 年 8 月,公司前述贷款到期需周转,经公司与宜宾国资协商,宜宾国资拟通
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翠屏支行为公司提供期限为 7 天的 1.5 亿元委托
贷款,用于周转浙商银行的贷款,公司在贷款周转后,将归还上述委托贷款。上述
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不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临时公告
由于宜宾国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
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
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