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12-3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6-08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
表决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
宾国资”)通过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 4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就该财务资助,公司无需向宜宾国资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宜宾国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宜宾国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无需向上交所申
请,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按照豁免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