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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7-08-0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17-03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周晓川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 5 名,实际参加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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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十

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

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

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

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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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2,106 万

股(含 2,106 万股)。在前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取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79,500 万万元(含 79,5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整体搬迁技改项目            284,601.11                  55,7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                  不超过 23,800.00
             合计                                             不超过 79,5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与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限售期安排

    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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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