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2017-12-2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17-05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宾纸业”)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17-047),公司控股股东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公司”)拟将其直
接持有的全部宜宾纸业股份(即 39,776,583 股,占宜宾纸业总股本的
37.77%)无偿划转至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
液集团”)。就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6 日和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2017-050)、《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2017-052)和《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
进展公告》(2017-053)。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五粮液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
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351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宜宾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 39,776,583 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 56,691,800 股股份,
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53.8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临时公告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
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目前,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豁免五粮液集团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宜宾
纸业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已具备实施条件,宜宾纸业正加紧办理相关股
权划转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