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2019-01-1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19-00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决
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上述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2 月 4 日届满。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8
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2 月
4 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关于延长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