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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宾纸业: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25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19-04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753,8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1.53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
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易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其中独立董事胡蓉、张晓玉、
周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其中监事徐虹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梁好、王丕成列席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7,753,8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李欣
2.01                                 77,752,811     99.9987       是
         忆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罗大
2.02                                 77,752,811     99.9987       是
         川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吴晓
3.01                                 77,752,811     99.9987       是
         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      《关于拟对<公司章     2,001 100.000    0 0.00   0 0.00
       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0         00        00
2.01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    1,011 50.5247
       人李欣忆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    1,011    50.5247
       人罗大川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    1,011    50.5247
       人吴晓琳为公司监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议案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

   所。


律师:汪衍、张小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