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pdf2021-04-3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我们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的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
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
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公
司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性 出生年 常住 领
姓名 学历、职称 任职情况
别 月 地 域
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
1984 年 管 金融学博士、 副教授、国际商务研究所
周静 女 成都
8月 理 注册会计师 所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70 年 法 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成
胡蓉 女 成都 硕士研究生
5月 律 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现担任成都九合会计师事
1970 年 财 专科、注册会
张晓玉 女 成都
8月 务 计师 务所合伙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议资料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
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我们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法律
法规冲突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周静 3 3 0 0 否
胡蓉 3 3 0 0 否
张晓玉 3 3 0 0 否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
委员会 4 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
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
中任职,全部出席了每次专业委员会议。
在公司 2020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0 年公司经营状况、造纸行业发展趋势等
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有效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召开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议资料
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
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20 年度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日常业务中订立,
且均按一般商业条件并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
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我们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
实。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2020 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
述法律法规以及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
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9,290,600.00
减:中介机构费用、审计费、律师费 12,978,718.00
实际募集资金 366,311,882.00
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议资料
减: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已使用的金额 265,000,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 85,677,264.5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591,805.8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134,830.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34,830.4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告调
整的事项。
(五)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进行过承诺。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项(其中年度报告 1 项,半年度
报告 1 项,季度报告 2 项),临时公告 23 项,内容包括定期报
告、关联交易公告及其他临时性公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
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
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议资料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宜宾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我们认
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
好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公司聘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
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
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
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
未提出异议。
(十)其他事项
除上述签署的独立董事意见以及认可意见书之外,我们还审
阅了 2019 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
告以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个定期报告的确认意
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