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向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 1188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评估报告摘要 .................................................................................................2 评估报告正文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4 二、评估目的.................................................................................................................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1 五、评估基准日 .......................................................................................................... 11 六、评估依据...............................................................................................................12 七、评估方法...............................................................................................................1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9 九、评估假设...............................................................................................................32 十、评估结论...............................................................................................................3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38 十三、评估报告日 ......................................................................................................39 评估报告附件 ...............................................................................................4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 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年度经营预测数据由 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 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 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 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 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 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摘要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 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拟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国电安徽电力有 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 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所持有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对国电安徽电 力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为此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内的资 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 资、无形资产等,总资产账面值为 338,981.54 万元;负债包括流动负 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值为 161,076.43 万元;净资产 177,905.11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 体结论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338,981.54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161,076.43 万元,净资产 177,905.11 万元。 收益法评估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346,655.00 万元,增值额为 168,749.89 万元,增值率为 94.85%。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起一年 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 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向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 有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 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 用者 本报告委托方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被评估单位为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 估报告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之一简介 企业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或简称“国电集团”)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764(4-1)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贰拾亿零元整 经营范围: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 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 租。 历史沿革: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是在原国家 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电力体制改革后 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五大全国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 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企业,注册资本金 120 亿 元人民币。 (二) 委托方之二及股权受让方简介 企业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 注册资本:壹佰柒拾贰亿贰仟玖佰柒拾陆万壹仟贰佰捌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飞虎 企业住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 4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 新技术、环保节能产业的开发及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 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后三项仅限于分支机构)。 历史沿革:国电电力(股票代码 600795)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控 股的全国性上市发电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 资窗口和实施整体改制的平台。公司于 1992 年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批准正式成立,1997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2 年底进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三) 被评估单位简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安徽”) 法定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史太平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叁仟壹佰陆拾壹万伍仟柒佰玖拾柒圆陆角整 实收资本:壹拾柒亿叁仟壹佰陆拾壹万伍仟柒佰玖拾柒圆陆角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主要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电源、热源、新能源的开发、投资、 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生产、销售,与电力相关的科技环保、交通产 业的开发、投资及技术服务,石灰石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信息咨 询服务,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 2.公司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由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1,706,625,797.60 元。 2013 年 4 月 10 日 国 电 安 徽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到 1,731,615,797.60 元。 评估基准日公司股权结构 持股 注册资本 实际投入资本 股东名称 实际投入资本比例% 比例% (元) (元)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100% 1,731,615,797.60 1,731,615,797.60 100% 合计 100% 1,731,615,797.60 1,731,615,797.60 100% 3.公司主要业务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运营电厂(控股电厂)8 家,火电企业包 括铜陵发电(2*630MW),蚌埠发电(2*630MW),宿州热电(1*137.5MW), 宿州二热电(2*350MW);水电企业包括毛尖山水电(2*15MW),岳 西水电(2*3.2MW),宁国水电(3*2MW 和 3*2.5MW);风电企业包括: 宿松风电(24*2MW+1*1.5MW)。 4.国电安徽评估基准日组织结构图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5.近三年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合并口径)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加一期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6 月 一、流动资产 134,146.75 165,440.75 182,364.15 167,484.74 二、非流动资产 872,684.93 883,272.58 1,036,034.98 976,395.64 长期股权投资 12,500.87 8,036.28 3,104.96 1,507.17 固定资产 801,497.36 753,056.93 841,283.82 936,193.32 在建工程 28,424.47 75,527.11 142,826.78 17,932.12 工程物资 14,420.04 30,458.56 32,716.71 5,414.37 无形资产 14,755.95 14,423.31 14,919.18 14,574.25 其它资产 1,086.24 1,770.39 1,183.53 774.41 三、资产总计 1,006,831.67 1,048,713.33 1,218,399.13 1,143,880.37 四、流动负债 564,172.98 676,298.51 770,310.97 627,943.50 五、非流动负债 248,792.50 188,427.50 211,074.94 252,221.99 六、负债总计 812,965.48 864,726.01 981,385.91 880,165.49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3,866.19 183,987.32 237,013.22 263,714.88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加一期经营状况见下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92,381.49 579,389.09 624,771.28 333,827.19 营业成本 474,644.38 556,604.30 555,017.84 272,617.06 营业税金及附加 712.28 880.89 2,907.37 1,520.92 管理费用 1,173.30 806.78 651.59 244.84 销售费用 159.97 190.29 175.76 0.00 财务费用 31,216.77 39,548.27 44,077.27 21,910.84 资产减值损失 684.12 34.52 -53.01 1,678.38 营业利润 -16,099.89 -17,844.73 23,470.77 34,661.59 投资收益 109.43 831.23 1,476.31 -1,193.55 营业外收支净额 2,206.24 1,324.86 1,554.69 341.62 利润总额 -13,893.66 -16,519.87 25,025.46 35,003.21 所得税 15.30 182.07 3,348.56 2,670.33 净利润 -13,908.96 -16,701.94 21,676.91 32,332.88 被评估单位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的会计报表均经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评 估基准日财务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6.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系委托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四)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拟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 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为此,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国电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国 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为此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价值。 (二)评估范围 1.评估范围内容 本报告评估范围包括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流动负债等。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各类资产、负债的账 面金额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74,725.77 非流动资产 164,255.7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60,157.72 固定资产 3,322.01 在建工程 693.45 无形资产 82.59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资产总计 338,981.54 流动负债 161,076.43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总计 161,076.43 净 资 产 177,905.11 上述账面值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 2.评估范围内重要资产的说明 (1)关于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值 1,667,587,784.54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主要在 2 年以内,核算内 容主要为应收的销售货款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借款和利息等。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内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共 13 家,涉及火电、水电、 风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持股比例 业务类型 装机容量(MW)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简称 账面价值 (%) 一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 1 铜陵发电 51% 477,390,000.00 火电 2*630 2 蚌埠发电 50% 433,600,000.00 火电 2*630 3 宿州热电 60% 130,985,191.26 火电 1*137.5 4 汇源热力 55% 11,000,000.00 热力销售 5 宿州二热电 74% 365,526,000.00 火电 2*350 6 安徽新能源投资 100% 168,004,226.92 管理 (1) 岳西水电 75% 5,250,000.00 水电 2*3.2 (2) 谷源电瓷 60% 16,782,000.00 生产 (3) 宿松风电 51% 25,500,000.00 风电 24*2+1*1.5 (4) 宁国水电 100% 19,940,000.00 水电 3*2+3*2.5 (5) 毛尖山水电 100% 20,982,679.19 水电 2*15 (6) 华电六安发电司(参股) 22.59% 0.00 7 国投宣城发电 (参股) 25% 15,071,734.43 谷源电瓷目前处于歇业、停产阶段,据了解,谷源电瓷各投资方 及债权人已对公司资产进行了控制,房产、土地已抵押银行,存货被 其他债权人封存,国电安徽也控制了部分资产,投资方无恢复正常生 产经营的意愿,公司最终可能清算。本项目正常审计评估程序无法完 全履行,本次评估对国电安徽新能源拥有的股权暂评估为 0,债权按 账面值保留(与审计处理一致)。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单位重要资产详见各公司评估说明。 (3)关于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 32,132,113.66 元,账面净值 31,028,643.32 元,共 1 项,建筑面积 3971.21 平方米,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证载 房屋所有权人为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公司。 (4)关于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账面原值 2,923,774.78 元,账面净值 2,191,476.10 元, 包括车辆及电子设备,主要为办公使用。车辆包括奥迪轿车、帕萨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轿车、别克商务车。电子设备主要有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资产均 正常在用,状况良好。 (5)关于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土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 6,934,534.02 元,包 括巢湖核电项目,截止评估基准日工程尚处于前期阶段,未取得项目 核准。 3.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825,889.24 元,共 3 项,核算内容为企业外购的且正在使用的协同办 公软件、财务信息系统和燃料信息系统。 除此以外,企业未申报其他无形资产。 4.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无。 5.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 金额 无。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所处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的 自身条件以及评估的假设前提,确定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13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378号); 7.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3号); 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12号); 9.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 10.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号); 1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 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3.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 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 14.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 15.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16. 《企业会计准则》;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 31日); 19.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2003 年6月11日); 20.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号);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6.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7.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9.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10.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1.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1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14.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5.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16.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17. 其他准则。 (四)权属依据 1.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替代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或替代证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4. 机动车行驶证; 5.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 水 电 水 利 规 划 设 计 总 院 、 可 再 生 能 源 定 额 站 可 再 生 定 额 20085号《关于颁布<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2007年版)>、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年版)>和<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 额(2007年版)>的通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3第38号《水电设 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版); 3.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技经[2007]138号“《电力建设工程概 算定额—建筑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 程》、《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6年版)三 项定额标准”; 4.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关于颁布《电网工 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 标准》的通知; 5.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火电工程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2012年 水平)》; 6.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7. 国家发改委及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 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8. 《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2007年版)》FD002-2007; 9. 《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2007年版)》FD004-2007; 10.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 11. 企业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12. 企业提供的工程预(决)算书及预决算资料、地质勘察资料、 工程设计图纸、有关竣工图纸、房屋整体情况说明等有关资料;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13. 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14. 安徽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定额; 15. 企业所在地2013年6月《工程造价信息》; 16. 同类企业的近期造价统计以及主要设备购臵合同; 17. 机械工业出版社《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3年); 18.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19. 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20. 企业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收益、投资预测有关资料; 21. 评估基准日及目前执行的贷款利率及汇率; 22. 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同类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及风险指 标; 23. 国家宏观、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24. Wind资讯金融终端; 25. 企业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26. 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六)参考资料 1.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2.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增订版); 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 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 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 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 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评估范围内资产和负债的有关历史资料、历 史年度的经营和财务资料以及未来经营收益预测的有关数据和资 料,评估人员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对宏观经 济形势、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经 营现状的初步分析,被评估单位可持续经营且运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评估的前提和条件均具备,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进行评估,并通过对两种方法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在综合考 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 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 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 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各资产、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 如下: 1. 流动资产 (1)对于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对申报单位的库存现金进行盘 点和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 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价值。 (2)对于应收票据,因均为无息票据,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 评估值。 (3)对于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 簿、原始凭证,在进行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对于有确切 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评估为零,对于存在收回风险的款项计提适当 风险损失,其他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计提的坏账准备,已在评估值中相应考虑,此处评估为 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4)对于预付款项,评估人员通过核查账簿、原始凭证和账簿等 相关资料,在核实其业务单位、业务内容、合同金额和预付比例无 误的基础上,依据其形成的资产或拥有的权益确认评估值。 (5)关于存货的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存货 主要有:原材料和在库低值易耗品。 对于原材料,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核实有关购 臵发票和会计凭证,了解了存货的保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进 行了监盘和抽点,评估价值以经核实后的数量并参考评估基准日近 期市场购臵价并考虑合理的运杂费计算确定。 对于在库低值易耗品,由于该类存货周转快,账面价值反映了 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 关于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以下情况进行评估: ①对于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 估,其中具备收益法评估条件的,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 方法,经分析后以最终选用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乘以持股比例得出全资及控股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②对于不具有控制权的参股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评 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计算或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中, 对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以零确认。 (2)关于机器设备的评估 对于机器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在二手市场可询 到价的旧设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做到 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 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主 要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①重臵全价的确定 电力企业需要安装的设备账面价值构成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设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备购臵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不需要安 装的设备一般只包括设备购臵价和运杂费。 因此,设备的重臵全价计算公式为: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 重臵全价=设备购臵价+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中包含的增值税 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一般设备: 重臵全价=设备购臵价+运杂费-设备中包含的增值税 对于车辆其重臵全价=购臵价+车辆购臵税+其他费用 (车辆购臵税=不含税售价的 10%) A 设备购臵价的确定 电力专用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 或从有关报价资料上查找现行市场价格或参考最近购臵的同类设备 合同价格确定。 通用设备主要依据机械工业出版社《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3 年)和设备最新市场成交价格确定。 运输车辆主要参照当地汽车交易市场评估基准日的最新市场报 价、成交价格等确定。 B 设备运杂费的确定 国内设备运杂费的确定,风电设备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2007 年版)》计算;火电设备依据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 年版)》计算;水电设 备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 年版)》计算。 C 安装工程费的确定 风电设备安装相对简单,结合同行业安装费水平和《风电场工程 概算定额》(2007 年版),按风电设备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安装 费。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费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热力设备安 装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006 年版) 计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标准(2006 年版)》计算 。 水电设备安装工程费依据《水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3 年版)》 计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 年版)》计算。 其他类电力设备安装工程费参照安装合同及相关参考手册确 定。 D 其他费用(独立费用)的确定 风电设备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 计算标准(2007 年版)》计算;火电设备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 年版)》计算;水电设备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 算费用标准(2007 年版)》计算;其他类电力设备参照同类可研上相关 的测算方法计算。 E 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根据设备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评估基准日相应期限 的贷款利率以设备购臵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三项之和为基数 确定。 对于水电机组和火电机组,按照电力工程单机竣工结算的办 法,第一台机组投产前发生的工程贷款利息全部计入工程建设投 资,第一台机组投产后,部分利息转入利息费用,以后机组依次类 推。 对于风电机组和其他类电力设备,按合理工期内资金均匀投入 计算确定。 F 设备中所包含的进项税 根据“财税[2008]170 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按计 算出的增值税从设备重臵全价中予以扣减。其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进项税=设备购臵价/1.17× 17%+运输费× 7%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机器设备中的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 场考察,查阅有关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术指标等资料,以及向 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操作维护人员查询该设备的技术状况、大修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数、维修保养的情况,并考虑有关各类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的规 定,以及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等因素,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使用状 况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后综合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100% 对 于设备中的一般小型设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 结合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其他设备,主要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根据各类 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对于运输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 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 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如果现场勘察情况与孰低法确定成新率差异 不大的,则不调整。 ③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臵全价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3)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点,对于外购商品房,房产所在地房地 产市场交易活跃,商品房买卖、出租可比交易实例较易取得的地 区,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进行评估;对于工业用房屋建筑物,主要采 用成本法评估。 ①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待估房地产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 折现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房地产的客观 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待估房地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出租实例较 多,待估房地产未来的客观收益及风险可合理预测,则本次评估采 用收益法评估。收益法基本计算式如下: n ai V i 1 1 r n ②市场法 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思路是选取若干适当的比较实例,根据替代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原则,对若干相类似已知价格的房地产与评估对象进行期日、区 位、环境、交通等多个方面的比较分析,并对其交易情况、交易日 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分别进行比较和修正,计算得出估价对象 房地产在估价期日的比准价格,用算术平均法求得估价对象房地产 在估价期日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式为: 待估房地产价格=参照物交易价格× 正常交易情况/参照物交易情 况× 待估房地产区域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区域因素值× 待估房地产个 别因素值/参照物房地产个别因素值× 待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价格指 数/参照物房地产交易日价格指数 ③成本法 A 重臵全价的确定 重臵全价=建筑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a 建筑工程费的计算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将评估的建(构)筑物按 结构特征分类,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钢筋混凝土构筑物、砖构筑物等。 选取典型建(构)筑物,根据工程结算或电厂初步设计、概算、施 工图、设计变更等的工程量,分别选用各类建筑物的适用定额计算 建筑工程费。 其中: 风电专用建筑物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2006 年版)及《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 年版) 计算建筑 工程费。 火电专用建筑物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建筑工程(2006 年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 年版)》计算 建筑工程费。 水电专用建(构)筑物依据《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7 年版)》、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准(2007 年版)》计算建筑工程费。 其他类电力建筑物参照同类建筑物通用的计算方法计算建筑工 程费。 其他非专业建筑物则依据当地现行的建筑工程定额计算建筑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程费。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 筑工程费。 b 其他费用的计算 风电依据《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 标准(2007 年)》规定的计算标准,火电依据《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 年版)》,水电依据《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标 准(2007 年版)》确定其他费用,其他类电力建筑物参照同类可研上相 关的测算方法计算。 c 资金成本的计算 风电、火电、水电及其他类发电企业建(构)筑物分别与同类企业 设备资金成本的计算方法相同。 B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典型的,价值大的建(构)筑物,主要根据建(构)筑物的基 础、承重结构(梁、板、柱)、墙体、楼地面、屋面、门窗、内外墙粉 刷、天棚、水卫、电照等各部分的实际使用状况,确定尚可使用年 限,进而计算确定建筑物的成新率。 计算公式: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100% 对于一般建筑物,主要根据建筑物耐用年限并结合建筑物现状 确定其成新率。 计算公式: 综合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 100%。 C 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臵全价与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4)关停机组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宿州热电公司 1× 13.5 万千瓦机组,基准日已经 关停,待拆除。拆除报废资产包括原材料、房屋建(构)筑物、机器 设备等。 本次评估拆除报废资产的评估价值类型为残余价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2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①原材料 原材料区分通用零配件及专为小机组配套的零配件;对于通用 零配件按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评估,对于专为小机组配套的零配件 按可变现值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重量× 废料单价 ②机器设备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 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 号)精神,机组关停后专业设备 应就地报废,不得转供或解列运行,不得易地建设。 对专业设备和拆迁搬动后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均按废料变卖价 值进行评估,同时考虑拆除清理费,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设备重量× 废料单价-拆除清理费 ③房屋建筑物 对于拟拆除报废资产按残余价值扣除拆除费用确定评估值。 (5)在建工程的评估 ①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A 建筑主体已转固,但部分费用项目未转的在建工程,若其价值 在固定资产评估值中已包含,则该类在建工程评估值为零。 B 已完工项目 对于已完工在建工程按照评估固定资产的方法进行评估,即: 已完工程评估值=重臵全价× 成新率 C 未完工项目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单项、单位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各自 归属的单项工程,归类汇总,确定相应工程的建安合同总造价。 然后根据工程标书确定的完工状态下工程量、投标合同签订期 间及评估基准日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其中的价差,确定在评估基 准日的重臵建安工程造价,进而确定价差调整系数,最后以核实后 的工程账面值乘以价差调整系数作为评估值。 ②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A 设备已转固,但部分费用项目未转的在建工程,若其价值在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定资产评估值中已包含,则该类在建工程评估值为零。 B 已完工项目 对于已完工在建工程按照评估固定资产的方法进行评估,即: 已完工程评估值=重臵全价× 成新率 C 未完工项目 根据设备购臵合同、设备安装及其他合同,确定完工状态下评 估基准日的重臵设备购臵价、设备安装及其他重臵价,进而确定价 差调整系数,最后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乘以价差调整系数作为评估 值。 对于设备购臵费、设备安装及其他,自合同签订到评估基准日 价格变动不大的,不再予以调整。 ③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是企业同供应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为工程建设而 预付的工程款项,评估人员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并对大额单位发了 询证函,评估时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 定评估值。 ④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 待摊基建支出为在建项目发生的前期费用,主要包括工程前期 费用、贷款利息及其他应摊入工程的费用,评估人员通过审核入账 凭证,核实各项费用发生的合理性;对于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 等均按正常情况下形成评估基准日资产应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评估 值。 对于借款利息(资金成本),评估按至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的资 金投入,并按评估基准日执行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正常情况下工 程开工日至形成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合理工期确定。 (6)工程物资的评估 评估人员在核实企业账面数量和原始购臵价的基础上,参考所 购工程物资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7)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行的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 系数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 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 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结合本次评估范围土地资产的权利状况、所处的区位情况、用 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发展状况,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土 地资产分为产权完善的土地、划拨土地、未取得产权的土地等情况 分别进行评估。 ①对于产权完善的土地主要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 近法、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A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订系数 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 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 修订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 的方法。 B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 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 地价格的估价方法。成本逼近法的一般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及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 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C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计算公式: 公式:V = VB× A× B× C× D× K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5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B--待估宗地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 指数; C--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 数; D--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 数。 k--开发程度因素修正; ②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土地的评估 对于企业账面有成本列支,但企业相应用地尚未获得相关部门 批复,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本次评估按 账面已发生的成本予以保留。 (8)关于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企业外购软件。评估人员 在核实软件型号、版本和软件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按该软件的市价 确定评估值。 (9)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本次评估在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基础上,对企业各类准备计提的 合理性、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及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了调查 核实,并根据对应科目的评估处理情况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0)关于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的评估 关于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应 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等的评估,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 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对非企业基准日实际承担负债评估减值,其他 款项以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调整数作为其评估值。 (三)收益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6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2.计算公式 企业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 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其中: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 带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其中:营业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营业性资产价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 的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3.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竞争环境及市场供需情况,取企业进 入稳定阶段作为预测期。 4.收益期的确定 对于宿州热电公司收益期按有限年期确定;对于其他企业收益期 按永续确定。 5.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 +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 营运资金追加额+财务费用× (1-所得税率) 6.终值的确定 收益期为永续,终值按永续年自由现金流折现确定。 终值公式为: Pn =Rn+1× 终值系数。 收益期为永续的,永续年自由现金流 Rn+1 按预测末年现金流调 整确定。 收益期为有限年期的,终值按经营期末可回收资产的价值确定, 主要包括营运资金、可变现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等。 7.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公式:WACC=Ke× E/(D+E)+Kd× D/(D+E)× (1-T) 式中: Ke 为权益资本成本; Kd 为债务资本成本; D/E: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被估企业的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 其中:Ke=Rf+βL×RPm+Rc Rf:无风险报酬率; βL:企业风险系数; RPm: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8.自由现金流折现时间的确定 考虑到自由现金流量全年都在发生,而不是只在年终发生,因此 自由现金流折现时间按年中折现考虑。 9.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 余资产。 10.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主要采用 重臵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11.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具有控制权的投资、不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分 别以下情况进行考虑。 (1)对于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 估,其中具备收益法评估条件的,均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 法,经分析后以最终选用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被投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乘以持股比例得出全资及控股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2)对于不具有控制权的参股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评 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计算或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被投 资单位净资产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以零确认。 12.有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8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企业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 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成本法评估确认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接受委托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首先进行以下工作: 1.初步了解此次经济行为及委估资产的有关情况,明确评估目的、 评估范围和对象; 2.根据资产评估规范要求,布臵资产评估申报表和资料清单; 3.按照本次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以及时间上的总体要求,制订资 产评估工作计划,确定组织评估人员。 (二)资产清查 在企业如实申报资产并对评估资产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评估 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全面清查。非实物资产主 要通过查阅企业的原始会计凭证、函证和核实有关经济行为证明文件 的方式核查企业债权债务的形成过程和账面数字的准确性。实物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等,清查内容主要为核实资产数量、使用状态、产权及 其他影响评估作价的重要因素。 项目组成员于 2013 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29 日,对企业的资产进行 了现场清查核实,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均提交了清查核实的工作 底稿。 1、实物资产清查过程如下 (1)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 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 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同时收集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工程合同资料、决算资料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 文件资料。 (2)初步审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及图纸,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 象的详细状况。然后,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 明细表有无漏项等。 (3)现场实地勘察 依据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对申报的现金、存货和固定资产 进行盘点和现场勘察。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 方法。 ①现金的清查:评估人员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现金进行了现 场盘点。 ②设备类资产的清查:对机器设备,查阅了主要设备的竣工验收 记录、运行日志、重大事故报告书、大修理和技改等技术资料和文件, 并通过与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广泛交流,了解设备的购臵日 期、产地、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查阅设备的运行和故障记录,填写 设备现场勘察记录等,对重要的电力专用设备,在企业专业人员的配 合下,进行了现场勘察。通过这些步骤比较充分地了解了设备的历史 变更及运行情况。 ③对房屋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查阅了主要房屋建筑物的预(决) 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根据房屋的技术状况和检修记录填写房屋现场勘 察记录表。 ④业务尽职调查,评估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企业 总体概况、经营状况、收益能力、市场状况和发展规划等;查阅企业 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收集企业有关 资料包括公司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分析企业提供的未 来几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预测的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最后,分 析企业历史年度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等财务状况,核实预 测数据的合理性。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 “表”“实”相符。 (5)核实产权证明文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车辆和房产的产权进行了必要的 调查核实。 2.对损益类项目的核实和了解 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 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收集了解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了解企业历史年度权益资本的构成、权益资本的变化,分析权 益资本变化的原因; (2)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发电利用小时、电价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 (3)了解企业历史年度主营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 (4)了解企业主要的其它业务和产品构成,分析各业务对企业销售 收入的贡献情况; (5)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情况,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 (6)了解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等; (7)了解企业的税收及其它优惠政策; (8)收集电力行业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市场状况及未来 发展趋势; (9)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状况。 (三)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结合企业情况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 准,开展资产基础法各项评定估算工作;评估人员结合清查了解掌握 的企业情况,对企业填报的“收益法评估申报表”中的预测数据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并对预测数据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进而计 算得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汇总 1.将分项估算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估结果; 2、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总体结果、增减值变动原因等); 3、撰写评估说明与评估报告; 4、与审计进行最终稿的评估对接; 5、内部审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 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 (五)提交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 客户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并 提交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 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 政策无重大变化; 4. 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 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 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二)特殊假设 1.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 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 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 流出为平均流出; 4. 公司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的供应方式无重大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变化;成本、费用控制能按相关计划实现; 5. 本次收益预测的电价以评估基准日及国家发改委2013年9月26 日公布的电价调整文件执行的价格标准确定,以后年度按不变价考 虑。 本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 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 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 任。 十、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 338,981.54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61,076.43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为 177,905.11 万元。 收益法评估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46,655.00 万元,增值额为 168,749.89 万元,增值率为 94.85%。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38,981.54 万元,评估价值为 520,652.69 万元,增值额为 181,671.15 万 元,增值率为 53.5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61,076.43 万元,评估价值 为 161,076.43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77,905.11 万元,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 359,576.26 万元,增值额为 181,671.15 万元,增值率 为 102.12%。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74,725.77 174,725.77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164,255.77 345,926.92 181,671.15 110.6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160,157.72 341,443.73 181,286.01 113.19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3,322.01 3,648.79 326.78 9.8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3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在建工程 6 693.45 693.45 0.00 0.00 油气资产 7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8 82.59 140.95 58.36 70.67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0.00 0.00 0.00 其它非流动资产 1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1 338,981.54 520,652.69 181,671.15 53.59 流动负债 12 161,076.43 161,076.43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3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4 161,076.43 161,076.43 0.00 0.00 净资产 15 177,905.11 359,576.26 181,671.15 102.12 (三)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基础法法评估结果为 359,576.26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 为 346,655.00 万元。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两 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成本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 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臵价值;第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 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本次评估结论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346,655.00 万元,主要理由为: 国电安徽公司是投资管理型公司,公司本部主要职能是对下属控 股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进行新电力项目的投资,以及零星的煤炭销售 业务等;另外,公司本部也是费用中心。 国电蚌埠公司、国电铜陵公司、宿州二热电公司、国电安徽新能 源公司是国电安徽的主要利润来源,这四家公司评估结果均选取收益 法评估结果;这四家公司和本部均有经营业务及资金往来,并且本部 发生的费用也多用于配合下属公司开展经营业务,按照匹配及口径一 致原则本部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反映国电安徽公司的价值, 故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 国电安徽下属子公司分别根据每个子公司的情况,在综合考虑不 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 基础上,形成合理的结论。其中: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4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对国电蚌埠公司、国电铜陵公司、宿州二热电公司、国电安徽新 能源公司选取收益法结果。 对宿州热电公司、宿州汇源热力公司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具体选取情况及理由见评估说明。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 关于股权的特别事项说明 1.截止评估基准日,宿州二热电股东实际出资比例与章程约定的 出资比例不一致,除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章程约定 时间、比例和金额全部出资外,其余股东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本 次评估按国电安徽的出资额调整为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相应计算国 电安徽持有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二) 关于新项目核准及机组关停的特别事项说明 1.国电安徽预计未来的投资项目包括:(1)蚌埠电厂二期项目, 取得“路条”,未取得发改委核准;(2)太湖、寿县风电场建设,只有 前期费用,省发改委核准,但项目公司未成立;(3)宿州汇源热力公 司,管道建设项目,国电集团没批复;(4)蚌埠电厂码头扩建项目, 国电集团未批复;(5)国电安徽核电项目,已取得初可研报告审查意 见,仍处于前期阶段。以上项目,因投资计划存在不确定性,收益法 评估未予考虑。 2.宿州热电公司现有#4 装机容量只有为 137.5MW,容量小,煤耗 高,且未取得项目核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趋严,#4 机组无法达到 排污新标准的要求(主要是氮氧化物排放超标),而企业认为进行技 术改造不经济,本次评估进行了如下特殊假设:(1) #4 机组运行到“十 二五”末关停;(2) #4 机组关停拆除后,相关资产和土地可以正常处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3.国电安徽核电项目(巢湖核电项目)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取得了 《关于国电安徽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电规发 电[2013]33 号),认为“在安徽省建设核电厂具有现实意义”,目前项 目前期工作仍在正常开展中,没有中止迹象,本次按审计后账面值确 认评估值。 (三) 关于土地权属的特别事项说明 1.宿州热电公司土地证号宿州国用(1990)字第 00011 号(原宿东发 电厂占用土地)包含职工生活区用地面积 73205.4 平方米,经了解,生 活区的宿舍住宅已经全部完成房改,但相应土地未进行剥离。另外, 埇国用(2001)字第 002 号汇源新村住宅用地,汇源新村住宅用地上 全部为宿舍住宅,也已经全部完成房改,面积为 37969 平方米,但土 地证未进行剥离。本次评估,按宿州热电公司拥有宗地实际有效面积 进行土地估价。 2.本次评估范围内有 6 家独立核算单位占用土地为划拨土地,本 次评估按划拨土地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宗数 面积(平方米) 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6 754,800.00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3 1,330,926.00 国电安徽毛尖山水电有限公司 3 3,412,182.32 安徽岳西天力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 136,078.50 国电宁国水电有限公司 1 29,096.10 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 26 25,111.50 合计 40 5,688,194.42 3.纳入评估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有部分土地为无证土地,具体如 下: 企业名称 宗数 面积(平方米) 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1 60600 合计 1 60600 (四) 关于房屋权属的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范围内独立核算单位有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 证,具体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面积(平方米) 项数 1 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28,544.01 41 2 国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7,929.97 21 3 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69,822.47 44 4 国电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79,856.89 47 5 国电安徽毛尖山水电有限公司 4,092.00 8 6 安徽岳西天力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645.75 2 7 国电宁国水电有限公司 1,005.75 2 8 国电优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 3,415.00 5 合计 195,311.84 170 2.蚌埠发电公司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的外购的商品房(单身 职工宿舍)目前尚未交付使用。据了解,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目 前正在做小区配套,购房合同约定 2013 年底交付使用,建筑面积以 办证面积为准,目前面积难以确定,本次评估以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五) 根据财税20081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 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新的增值税政策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项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相应设备类资产 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确定重臵全价。 (六) 谷源电瓷目前处于歇业、停产阶段,据了解,谷源电瓷各投 资方及债权人已对公司资产进行了控制,房产、土地已抵押银行,存 货被其他债权人封存,国电安徽也控制了部分资产,投资方无恢复正 常生产经营的意愿,公司最终可能清算。本项目正常审计评估程序无 法完全履行,本次评估对国电安徽新能源拥有的股权暂评估为 0,债 权按账面值保留(与审计处理一致)。 (七) 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执行评估程序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 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 本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以及 流动性折扣可能产生的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九) 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7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1、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 2013 年 7 月 20 日起全 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金融机构贷款 利率 0.7 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2.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 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3.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 上限;4.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 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后,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 一步扩大,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本次评估仍 按基准日执行的实际贷款利率水平确定评估值,未考虑期后贷款利率 调整对评估值的影响。 2、2013 年 9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下文进行了电价调整,本次收益 法评估已考虑基准日后电价下调对估值的影响。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 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 途。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本评估报告系资产评估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具的专业性 结论,在评估机构盖章,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后,方可正式使用; (四) 本评估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企业有关主 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 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 事方另有约定除外;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8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六) 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 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本次评 估报告日为 2013 年 10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注册资产评估师:石一兵 注册资产评估师:张福金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9 国电集团拟向国电电力转让国电安徽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 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 附件三、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附件六、 签字注册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复印件 附件八、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资质证书复 印件 附件九、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附件十、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 书复印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0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所持有的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所涉及的国电安徽电 力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 201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 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 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注册资产评估师:石一兵 注册资产评估师:张福金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