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12-04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3-58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
事会通知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和
监事发出,并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会议一致通过
以下决议:
一、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3-60 号)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胡卫平对本项议案进行
了事先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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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3-60 号)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胡卫平对本项议案进行
了事先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调整公司部分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
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3-59 号)
关联董事陈飞虎、于崇德、张国厚、高嵩、张成杰回避了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
胡卫平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
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临 2013-61)。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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