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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12-04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3-58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

事会通知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和

监事发出,并于 2013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会议一致通过

以下决议:

    一、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3-60 号)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胡卫平对本项议案进行

了事先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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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同意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13-60 号)

    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胡卫平对本项议案进行

了事先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调整公司部分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

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3-59 号)

    关联董事陈飞虎、于崇德、张国厚、高嵩、张成杰回避了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公司独立董事王瑞祥、李秀华、王晓齐、

胡卫平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项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

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

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临 2013-61)。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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