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12-04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3-61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00,
会议预计半天。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楼 A 座
公司会议室。
5.会议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 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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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之披露情况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 201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会前登记。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
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
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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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2013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 12 月 16 日或该日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楼 A 座 1501 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楼 A 座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中 张海洋
电话:(010)—58685115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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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电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
议案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
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
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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