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1-25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4-07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董
事会通知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
事发出,并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国投大厦 B 座十层会
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飞虎董事
长主持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
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英力特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东公司”)45%股权转让给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能化”)。
    (一)交易双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英力特集团
                                    1
    英力特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主要产
业及发展方向为氯碱化工、煤基精细化工、盐化工、煤炭等领域。
    2.长城能化
    长城能化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成立,主要负责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和经营,组织协调煤化工项
目建设,对煤化工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3.宁东公司
    宁东公司是由英力特集团和长城能化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金 51.3 亿元,双方持股比例各为 50%,主要负责投资
建设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运营。
    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具体包括:年产 50 万吨甲
醇、年产 23 万吨乙炔、年产 30 万吨醋酸、年产 45 万吨醋酸乙烯、
年产 20 万吨 1,4 丁二醇 5 个化工项目;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 2×
330MW 自备热电项目;年产 100 万吨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宁东积家井
矿区银星二号、宋新庄煤矿项目。目前热电项目已完成 168 小时试运
行,化工项目处于试车准备阶段,预计 2014 年上半年投入商业运行。
    (二)转让方案
    英力特集团将其持有的宁东公司 45%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
长城能化。本次股权转让后,英力特集团尚持有宁东公司 5%股权。
股权转让前后宁东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转让前:
        国电电力        国电集团        其他股东
      51.02%         48.92%                    0.06%


                       英力特集团                  长城能化
                        50%                            50%


                                    宁东公司
                              2
    转让后:


         国电电力           国电集团          其他股东
      51.02%             48.92%                      0.06%


                          英力特集团                     长城能化
                            5%                                 95%


                                          宁东公司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宁东公司 45%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

商确定。

    1.审计评估情况

    英力特集团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对宁东公司分别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1)本次审计包括 2013 年 11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13 年 1-11 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宁东公司审计财务数据汇总表
                                                             单位:亿元
2013.11.30                             合并口径        母公司口径
总资产                                     156.40          153.79
总负债                                     103.97          1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2.43           52.43
  2013.1-11                            合并口径        母公司口径
营业总收入                                    1.67            1.67
营业总成本                                    1.93            1.69
营业利润                                     -0.26           -0.26
净利润                                       -0.26           -0.26

                                  3
    (2)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1 月 30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

宁东公司资产总额 153.79 亿元,负债总额 101.36 亿元,净资产 52.43

亿元;宁东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7.62 亿元,评估增值 5.20 亿元,

增值率 9.91%。
                     宁东公司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万元
                                                               增值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率%
流动资产                  97,576.78    99,567.29 1,990.51        2.04
非流动资产             1,440,304.82 1,490,027.17 49,722.35       3.4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5,000.00    29,258.21 4,258.21      17.03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69,003.18   178,408.22 9,405.04        5.57
      在建工程         1,190,283.43 1,224,867.56 34,584.13       2.91
      工程物资            41,111.12    41,546.36    435.24       1.06
      无形资产            14,907.09    15,946.82 1,039.73        6.97
      其中:土地使用权    14,907.09    15,946.82 1,039.73        6.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537,881.60 1,589,594.46 51,712.86      3.36
流动负债                 175,968.67   175,968.67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37,650.00   837,395.00   -255.00     -0.03
      负债总计         1,013,618.67 1,013,363.67   -255.00     -0.03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524,262.93   576,230.79 51,967.86      9.91

    本次评估结果尚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最终资产评估

值以备案结果为准。如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发生调整,公司将及时

披露有关信息。

    2.转让价格

    以宁东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双方确定本次宁东公司 45%股

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59303.86 万元。

    3.支付安排

    双方约定,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每期各支付 50%。首期为协议
                                   4
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第二期为股权转让取得审批机构的批准并完

成股权交割后 10 个工作日内。

    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宁东公司产生的损益,由

双方共同享有或分担。
    (四)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关于融资担保人的变更

    公司向英力特集团提供连带责任贷款担保 34.22 亿元用于宁东
公司的项目建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按照协议约定,项目融资主

体及融资担保人将在股权交割完成后 30 日内完成变更。

    2.人员安置

    宁东公司现有的在册员工,按照“人随资产走”原则,在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英力特集团委派至宁东公司的领导

班子人员由英力特集团安置。

    3.董事会设置

    英力特集团在宁东公司保留一名董事席位。

    本次转让符合公司做强做优主业的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集

中精力做强主业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英力特集团向

长城能化转让宁东公司 45%股权。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探矿

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力特集团拟在宁东公司股权转让后,将作为宁

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配套煤炭资源的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

探矿权转让给宁东公司。
                               5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
    银星二号煤矿井田面积 45.2km ,煤炭资源地质储量 89106 万吨,
                                                  2
年设计产能为 180 万吨。宋新庄煤矿井田面积 30.71km ,煤炭资源地

质储量 24238 万吨,年设计产能为 120 万吨。
    (二)英力特集团取得探矿权的情况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9 年第 3 次和第 9 次《主席办

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将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
配置给英力特集团作为宁东煤基多联产项目配套煤炭资源。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

煤矿探矿权转让的价格,以实施勘查的实物工作量和勘查投入审定

值,再加上勘查风险补偿、其他相关费用等作为探矿权转让价格。按

此要求,英力特集团取得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合计

支付相关价款 2.43 亿元,于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分三次支付

完毕。英力特集团于 2012 年取得了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

矿权。

    (三)转让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煤矿资源配置政策的规定,银星二号煤

矿、宋新庄煤矿作为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的配套煤炭资源,不能

单独转让买卖,在英力特集团转让宁东公司股权后,英力特集团应将

两个煤矿的探矿权转让给宁东公司。经协商,本次银星二号煤矿、宋

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以英力特集团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对取得煤炭探矿权实际费用支出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银星二号煤

矿和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

    宁东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银星二号、
                               6
宋新庄两煤矿的探矿权进行了专项审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英力特集团对银星二号煤矿和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费用支出总计为

2.4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支出金额(元)
      银星二号井田                                157,793,172.25
      宋新庄井田                                   85,429,400.00
             合      计                           243,222,572.25

    经双方协商,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转让税金,确定银星二号煤矿

和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2.72 亿元。
    双方同意在矿权转让取得审批机构批准且转让矿权变更至宁东

公司名下后,宁东公司一次性向英力特集团支付人民币 2.72 亿元。

    鉴于英力特集团拟将宁东公司 45%股权转让给长城能化,且银星

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是宁东煤基多联产项目配套煤炭资源项目,因

此,董事会同意英力特集团将银星二号煤矿和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

让给宁东公司。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8)。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