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5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4-25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安慧
北里安园 19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 6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9,954,624,0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229,916,618 股的 57.78%。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54,624,07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7.78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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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四)公司在任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国电中
1 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 9,954,624,073 100% — 0.00% — 0.00% 是
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银星二
2 号煤矿、宋新庄煤矿探矿权 9,954,624,073 100% — 0.00% — 0.00% 是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张玉凯律师和杨永
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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