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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进一步解决与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07-31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4-49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
      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和大连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

要求,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电力”)

的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对2010年4

月出具的《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相关内

容重新做出承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国国电坚持整体上市战略,将国电电力打造为中国国电常

规发电业务整合平台

    中国国电将继续坚持整体上市战略,继续将国电电力作为常规发

电业务整合平台,逐步将火电及水电业务(以下简称“发电业务”,
不包括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以外其他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

及权益,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

及权益)资产注入国电电力。

    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过程中,中国国电在发电业务

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国电电力,即中国国

电及控股子公司(不含中国国电除国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

司,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

益)在转让现有发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发电业

务项目时,国电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二、资产注入方式及注入时间

    在将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方式上,中国国电将按照有利

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将同一省内

(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及人员注入国电电力。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

中国国电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中国国电将

在每年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发电业务资产是否符合注入条件进行核

查,并进行披露。

    中国国电将在发电业务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

国电电力注资的工作。

    三、资产注入条件

    1.拟注入国电电力的发电业务资产的盈利能力应符合注入上市

公司条件。具体为:拟注入资产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其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0%。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方法,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定为准。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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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拟注入国电电力的发电业务资产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条件,不存在产权权属不完善或项目投资审批

手续存在瑕疵等情况。

    3.拟注入资产须符合国电电力的战略规划,有利于维护国电电力

利益,促进国电电力发展。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国电电力公司

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尤其国电

电力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

    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市场变化等中国国

电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中国国电将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除因前述客观原因外,承

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中国国电

将及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有关义务。

    中国国电将继续全力支持国电电力发展,切实履行对国电电力各

项承诺,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在支持国电电力做优做强的同

时,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将变更后的承诺提交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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