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国电转债”2014年付息事宜的公告2014-08-13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4-51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转债”2014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国 电 转 债 ” 按 票 面 金 额 从 2011 年 8 月 19 日 (“ 起 息
日 ”) 起 计 算 利 息 , 第 三 年 债 券 利 率 为 1%;
2.派 发 年 度 : 2013 年 8 月 1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18 日 ;
3.扣 税 前 每 手 可 转 换 债 券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 元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10 元 ,按 不 同 税 率 扣 税 后 每 手 可 转 债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
元 利 息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9 元( 税 率 10%)、人 民 币 8 元( 税 率 20%);
4.付 息 债 权 登 记 日 : 2014 年 8 月 18 日 ;
5.除 息 日 : 2014 年 8 月 19 日 ;
6.兑 息 日 : 2014 年 8 月 25 日 。
国 电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本 公 司 )于 2011年 8月
19日 发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简 称 国 电 转 债 , 代 码 110018)
至 2014年 8月 18日 止 满 三 年 ,根 据《 国 电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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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 简 称 《 募 集 说 明
书 》)有 关 条 款 规 定 ,利 息 每 年 兑 付 一 次 。现 将 第 三 年 度 付 息
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国电转债从可转债
发 行 首 日 即 2011年 8月 19日 起 开 始 计 算 利 息 ,第 三 年 的 债 券 利
率 为 1%,即 每 手 可 转 债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元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10元
( 含 税 )。
根 据 国 家 税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 1) 对 于 持 有 国 电 转 债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和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本 公 司 按 20%的 税 率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实 际 派 发 每 手 国 电 转 债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元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8元 ;( 2)对 于 持 有 国 电 转 债 的 合 格 境 外 投 资 者( QFII),
本 公 司 按 10%的 税 率 代 扣 代 缴 所 得 税 后 ,实 际 派 发 每 手 国 电 转
债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元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9元 ;( 3) 对 于 除 上 述 两
种情况以外的持有国电转债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 税 ,实 际 派 发 每 手 国 电 转 债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元 利 息 为 人 民
币 10元 。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 本 次 付 息 债 权 登 记 日 : 2014年 8月 18日 ;
2、 除 息 日 : 2014年 8月 19日 ;
3、 兑 息 日 : 2014年 8月 25日 。
三、付息对象
本 次 付 息 对 象 :截 至 2014年 8月 18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简
称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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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电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相关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国电转债的
利息支付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
请 转 股 及 已 转 股 的 国 电 转 债 ,无 权 再 获 得 当 年 及 以 后 的 利 息 ,
但与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享有同等权益;在付息债权登
记日当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国电转债持有人均有权
获得当年度的国电转债利息。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代理支付国电转债的利息。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国电转
债 持 有 人 可 于 兑 息 日( 2014年 8月 25日 )在 其 指 定 的 证 券 营 业
部领取利息。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国电转债持有人的利息款暂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
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利息。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国电转债付息的具体条款,请查
阅 本 公 司 于 2011年 8月 17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和《 上 海 证
券报》的《募集说明书》摘要,亦可于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 查 阅 《 募 集 说 明 书 》 全 文 或 摘 要 。
五、咨询机构: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电 话 :( 010) 58682100
传 真 :( 010) 64829902
地 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慧 北 里 安 园 19号 楼
邮 编 :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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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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