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9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4-72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
净资产产生影响,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
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新颁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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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除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
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 7 项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
前执行。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是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
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对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即从“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具
体影响,将使公司调整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55,964,443.48 元,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 955,964,443.48 元,同时按照相同金额调整期初比
较数据。
2.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
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2
初始投资成本。具体影响,将调整增加公司商誉 9,839,520.00 元,增
加资本公积 9,839,520.00 元, 同时按照相同金额调整期初比较数
据。
3.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
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影响,公司对
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原计入到投资收益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到资本
公积。
单位:元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被投资 交易基
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 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
单位 本信息
(+/-) (+/-) (+/-) (+/-)
国电科技环保股
注1 92,381,752.49 -92,381,752.49 92,381,752.49 -92,381,752.49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2,381,752.49 -92,381,752.49 92,381,752.49 -92,381,752.49
注1:2011年国电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增加股本,公
司将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按照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应增加资本公积。
4.除此之外,公司采用其他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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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
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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