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届二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就公司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经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向关联人支付委托贷款利 息的关联交易;调增与关联人物资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的关 联交易额度;调增与关联人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额度;新增 向关联人租入土地的关联交易;增加煤炭销售关联人,均为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同时,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开展委托贷款、物资集中 采购及配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土地租赁等交易,虽属关 联交易,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以上关联交易是合规和 公允的,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