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提前赎回“国电转债”的公告2014-12-18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4-77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提前赎回“国电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
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赎回“国电转债”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发行了55亿元6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
“国电转债”,代码110018),票面金额100元。2012年2月20日,“国
电转债”进入转股期,目前转股价格为2.27元/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约定:在转
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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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
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2月17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
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27元/股)的
130%,已触发“国电转债”的赎回条款。因此,董事会决定行使“国
电转债”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国电转债”全部赎
回。
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全
权负责办理“国电转债”赎回的有关事宜。公司将尽快刊登《关于实
施“国电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公布有关提前赎回“国电转债”
的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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