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3-31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5-15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会对公司2014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
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总资产产生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
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同时,近
年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扩张,
资产总额逐年增加,导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相应提
高。随着公司光伏发电企业的投产运营,通过实际运行的检验,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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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的折旧年限高于实际使用年限。为了更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做如下调整:
1.公司所属企业对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
次性全额计提折旧,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
2.公司所属光伏发电企业光伏组件计提折旧年限由25年统一变
更为15年,残值率3%保持不变。
(二)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五项准则,并新颁布了三项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除企业应
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七项准则于
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
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颁布或
修订的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
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
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公司将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按年限,
由应交税费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并对可比
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全票
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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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
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会计估计变更与
会计期间相关,从公司没有披露过财务报告的期间初始日期开始适
用,所以上述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14年10月1日起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经计算,上述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对公
司2014年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影响为减少6955.67万元。
公司分析了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
的影响,具体情况为,对公司2011年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影响均
为减少6242.06万元,对公司2012年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影响均
为减少7402.79万元,对公司2013年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影响均
为减少8544.93万元。
(二)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将其
他综合收益划分为两类:(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同时规范了持有待售等项目的列报。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列报,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
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影响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合并报表 -897,983,804.95 897,983,804.95 -886,453,449.25 886,453,4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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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的规定,公司将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按年限由应交税费,重分类到
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
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影响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公司合
3,393,505,294.6 3,393,505,294.6 4,217,199,690.16 4,217,199,690.16 3,898,922,371.76 3,898,922,371.76
并报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
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相应调整,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
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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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年度进行相关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
该政策和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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