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5-17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 国电 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5 年 3 月 27 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陈飞虎、于崇德、 张国厚、高嵩、米树华作为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权。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放弃对此议案的表 决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独立董事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相关单位进行的存贷款、委 托贷款、资金结算、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设 备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接受特许经营,销售 燃料,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等 交易,虽属关联交易,但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且以上关联交易 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2014 年预 2014 年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发生 际发生 金额 金额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50 19.34 向关联人支付委托贷款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0.0342 0.0342 利息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166 68.03 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 21 15.08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 乌拉盖管理区金源经贸有限公司 20 6.59 力及燃料运输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 6.53 小计 227 96.2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资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7 18.6 集中采购和配送服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信息 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0.06 0.0467 系统运维服务 接受关联人脱硫特许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1.5 8.55 经营 向关联人购水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石嘴山发电厂 0.36 0.3077 2 2014 年预 2014 年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发生 际发生 金额 金额 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0.45 0.3926 小计 0.81 0.7003 国电能源研究院 0.013 -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0.46 0.4 南京中电学汇电力安全评价 0.05 - 接受关联人咨询服务和 有限公司 技术监督服务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0.37 0.069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 0.8 0.261 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1.69 0.73 接受关联人提供 国电置业有限公司 0.25 0.13 物业服务 向关联人租入土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0.0158 0.0158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国电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3.5 3.28 苏龙能源有限公司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2.5 0.024 向关联人销售燃料和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动力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12 8.42 天津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小计 18 11.724 向关联人提供电力、 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8 2.62 热力、供水等 向关联人收取管理服务 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 0.12 0.0884 费用 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 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楼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公司成都分公司 0.06 0.0564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 国电帕隆藏布流域开发筹建处 3 2014 年预 2014 年实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计发生 际发生 金额 金额 国电物资集团(四川)大渡河配送 向关联人收取劳务费 0.06 0.0577 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不含存款) 290.36 139.55 (三)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亿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5 年预计发 2014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生金额 原因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接受关联人提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 80 20.5 供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需求 接受关联人提供委 中国国电集 3.5 0.6 - 托贷款 团公司及其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 子公司 50 19.34 - 存款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 0.12 - 费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国电建投内 蒙古能源有 购买燃料 12 - - 限公司 因公司生产经营实 购买燃料及运输 191 96.23 际情况需要 购买设备及产品 29.78 19.3 - 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及其 租入土地 0.0158 0.0158 - 子公司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 2.76 0.9076 - 他服务 接受特许经营服务 18.2 8.55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销售燃料 17.5 11.724 - 中国国电集 提供电力、热力及供 3.8 2.62 - 团公司及其 水 子公司 出租办公楼 0.0765 0.0564 - 提供管理、劳务服务 0.195 0.146 - 4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15 年预计发 2014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生金额 原因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275.28 139.55 - (不含金融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注册资本:120 亿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事业投 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中国国电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成立的以发电 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国电(合并) 资产总额 7860.27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91.57 亿元,2013 年营业总 收入 2327.64 亿元,利润总额 159.94 亿元。 2.企业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 投”)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树华 注册资本:41.346 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发电有关的中水、石膏、粉煤灰相关产 品的生产、销售;煤炭销售、工程煤销售、兼营相关产品的开发与销 售 5 住所:伊旗阿镇可汗路南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国电建投资产总额 147.46 亿元,所有 者权益 42.02 亿元,2013 年营业总收入 15.49 亿元,利润总额 1.01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国电及其子公司(除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10.1.3 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国电建投董事,国电建投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0.1.3 条(三)款规定情形,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电、国电建投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公司关联交易前期执行情况良好,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金额, 综合分析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及其所属财务公司 等单位发生存贷款、接受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资金结算、 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息;在财务公 司的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 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按不 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其中,部分企业接受委托贷款的 6 利率按不高于同评级企业在当地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执行);通过财 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手续费参照同业收费标准。 2014 年,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新增与中国国电下属企业的融资 租赁关联交易,累计融资额为 20.5 亿元。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 控股子公司将自有发电设备以账面净值出售给中国国电下属企业后 并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以 1 元的价格购回标的资产。融资资金主要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融资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 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执行,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 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将对年租赁利率做出同方向、同幅度 的调整。2014 年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明细参见附件。2015 年,预计公 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发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不超过 80 亿元。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及其所属企业及国 电建投购买燃料,从中国国电及其所属企业购买运输服务、设备产品, 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接受特许经营等交易。 定价政策:购买燃料、运输服务、设备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 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 定。特许经营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委托单位上网电价中脱硫电价部分 定价(目前脱硫电价为 1.5 分/千瓦时)。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国电及其所属企业销售 燃料,提供电力、热力、供水,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等 交易。 7 定价政策:销售燃料,提供电力、热力、供水,出租办公楼,提 供管理、劳务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 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国电及其所属财务公司的金融业 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 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所属企业、国电建投购买燃料, 从中国国电及其所属企业购买运输服务、设备产品,可以利用集中采 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从中国国电租入土地,能 提供较为优惠的价格;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 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开展脱硫特许经营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利于提高脱硫设施的 运行管理水平。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国电所属企业销售燃料,符合经营 业务发展需要,发挥所处地理位置优势;为特许经营委托单位提供电 力、热力及供水,可以满足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需要;出租办公楼可有 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 劳务服务,可以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增加公司收入。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以上交易将保持继续。 8 特此公告。 附 件 : 2014 年 融 资 租 赁 关 联 交 易 明 细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 9 附件: 2014年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明细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物 租赁物转让价格(元) 租赁期 实际租赁本金(元) 租赁利率 租金总额(元) 租赁手续费(元) 租金支付方式 国电大渡河流 龚嘴和铜街子的水 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 每季支付租金,共分20期, 域水电开发有 轮发电机、变压器 304,782,600.00 5年 300,000,000.00 350,163,812.98 8,250,000 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 等额年金法 限公司 等设备 励磁器、变压器、 国电大渡河深 起重机、进水口阀 国电融资租 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 每季支付租金,共分20期, 溪沟水电有限 门、SF6封闭式组合 156,533,600.00 5年 150,000,000.00 173,761,491.57 4,125,000 赁有限公司 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 等额年金法 公司 电器、计算机监控 系统等 国电大渡河枕 水轮发电机及变压 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 每季支付租金,共分20期, 头坝水电建设 523,018,000.00 5年 500,000,000.00 583,606,354.97 13,750,000 器等设备 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 等额年金法 有限公司 小计 984,334,200.00 950,000,000.00 26,125,000 国电大渡河深 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以 溪沟水电有限 水轮机及附属设备 327,199,884.00 7年 300,000,000.00 414,283,000.00 9,000,000 每季支付租金,等额期末 上基准贷款利率下浮9% 公司 四川革什扎水 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 每季支付租金,共分7期, 电开发有限责 水轮机和球阀 105,257,843.69 3年 100,000,000.00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11,421,756.25 1,800,000 每期还本付息 任公司 13.82% 国电江苏电力 每半年支付租金,前两年 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 有限公司 汽轮发电机组及变 不还本只付息,最后一年 400,800,000.00 3年 100,000,000.00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15,521,868.06 1,800,000 (注2) 压器等 分两次等额还本,并付相 15.2% 应利息 每半年支付租金,前两年 国电财务有 国电江苏电力 中国人民银行1-3年期 汽轮机及高压加热 不还本只付息,最后一年 限公司 有限公司 300,500,000.00 3年 300,000,000.00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343,757,862.50 5,400,000 器等 分两次等额还本,并付相 15.76% 应利息 国电新疆艾比 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 每季支付租金,分21期支 湖流域开发有 风电机组 157,960,240.40 5年 100,000,000.00 基准贷款利率下浮 129,091,312.50 1,800,000 付,前17期只支付利息, 限公司 6.72% 后4期还本付息 公司 中速磨煤机、汽轮 机及附属设备、空 每季支付租金,分21期支 库车国电库车 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 气预热器、空冷散 200,248,345.79 5年 200,000,000.00 250,813,333.33 3,600,000 付,前13期只支付利息, 发电有限公司 贷款基准利率下浮7.5% 热装置及附属设备 后8期还本付息 等 小计 1,491,966,313.88 1,100,000,000.00 23,400,000 总计 2,476,300,513.88 2 , 0 5 0 , 0 0 0 , 010 0 . 0 0 49,525,000 注: 1.国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国电间接控股子公司。 2.国电江苏电力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为4亿元,根据公司实际需要,2014年实际提取融资额为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