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3-3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审计委员
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即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秀华女士担任。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1. 2014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主要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 201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
(2)关于 2013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4)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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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议案;
(6)201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7)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主
要审议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主
要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4.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主要审议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主
要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整体安排,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确定了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完成时间和正式报告出具时
间,并审阅了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计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
前,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四次通过见面和电话等方式督促年
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就审计中的相关
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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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提交董事
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执行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通
过跟踪、了解瑞华的年审工作及审阅其提交的2014年度审计工作
总结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瑞华在为公司提供的201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
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提高评价工作质量。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3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1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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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秀华、张国厚、王瑞祥、王晓齐、胡卫平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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