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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7-31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15-42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8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楼公司会议室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

                           至 2015 年 8 月 17 日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

          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选举田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2
2.02     选举高德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肖湘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请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

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3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

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95    国电电力       2015/8/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

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

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

                                  4
托书格式见附件 1)。

    (二)登记时间

    2015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或该日前

送达。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楼 A 座 1501 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楼 A 座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中 冯璐

    电话:010-58682100, 58685117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
                                               ——
         议案

2.01     选举田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高德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肖湘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6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7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

   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

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

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

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

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

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

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

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

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8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

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
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

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

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       -         -          -       -

        案

4.01    例:陈××            500       100        100

                                   9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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