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5-10-13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5-57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
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国电大渡河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
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渡
河公司”)持有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江口
公司”)78%股权。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同意双江口公司通过增资扩股
方式引入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铁能”)和深圳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作为战略投资者。
目前,双江口公司注册资本为 53,000 万元,大渡河公司、大唐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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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电”)、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国际”)分别持有 78%、17%和 5%的股权。双江口公司拟
将注册资本由 53,000 万元增加至 18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7,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大渡河公司、华电国际放弃优先认购权,由大
唐发电及战略投资者四川铁能、深圳能源以现金方式认购。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双江口公司分别
进行了审计和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截至评估基准
日,双江口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53,000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73,104.5 万元,
评估增值 20,104.5 万元,评估增值率 37.93%。双江口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认购价格以评估值确定,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双江口公司资本公积,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金额 认购价格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
大唐发电 21,000 28,965.93 7,965.93
四川铁能 61,000 84,139.14 23,139.14
深圳能源 45,000 62,069.86 17,069.86
合计 127,000 175,174.93 48,174.93
双江口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大渡河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将由 78%
下降至 22.97%,双江口公司将不再并入大渡河公司财务报表,也将不再并
入公司财务报表。双江口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持股比例
四川铁能 61,000 33.89%
深圳能源 45,00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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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公司 41,340 22.97%
大唐发电 30,010 16.67%
华电国际 2,650 1.47%
合计 180,000 100%
双江口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四川铁能和深圳能源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
四川省政府对川内水电资源开发的要求,可有效加快双江口水电站项目开
发建设,为后期大渡河流域水电整体规划打下基础。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5-58)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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