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2-06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6-06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一次
董事会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
和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主持会议,会议审议
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收购龙源环保脱硫资产的议案》并
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关于公司所属企业收购龙源环保脱硫资产的议案》。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田勇、高德步、肖湘宁对上述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陈飞虎、于崇德、
张国厚、高嵩、米树华、冯树臣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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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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