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GD Power Development Co.,Ltd 201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 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 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 录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1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1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1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2 第七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 13 第八章 其它事项 ......................................... 13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次公司债券于2012年6月4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6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 准规模为不超过80亿元。 二、债券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 称“本次公司债券”、“本次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次发行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债 券按不同期限分为两个品种,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为“12国电01” (122151);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为“12国电02”(122152)。第二 期债券按不同期限分为两个品种,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为“12国电03” (122165);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为“12国电04”(122166)。 四、发行主体: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 “公司”、“国电电力”)。 五、发行规模、期限与利率: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80亿元,第 一、二期发行规模均为40亿元。第一期债券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票面 利率4.35%,发行规模30亿元;7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票面利率4.75%, 发行规模10亿元。第二期债券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票面利率4.22%,发 行规模33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票面利率4.35%,发行规模7亿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 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3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 次。第一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6月15日,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到期日为2017 年6月15日;7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5日, 到期日为2019年6月15日。第二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7月23日,3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7月23日,到期日为2015 年7月23日;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23日, 到期日为2017年7月23日。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 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 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 或本金。本次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 规则办理。 七、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发行时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为AAA。 十一、跟踪评级结果:2013年5月15日,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14年4月25日,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4 2015年4月29日,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16年6月3日,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80亿元。 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30亿元用于偿还 金融机构贷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4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国电电力前身是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 [1992]68号文”批准,于 1992年12月31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大 连东北热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由东北电力、建行辽宁信托 投资公司和大连发电总厂三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字[1997]第50号”文批准,于1997年3月将设立时向内部职 工定向募集的1,280万股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为600795。 1999年底原国家电力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更名为国电电 5 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月,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原 由国家电力公司持有的国电电力股权划归国电集团持有,国电集团成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19,650,397,845股,中 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6.09% 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 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 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 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 二、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情况 (一)装机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公司控股装机规模达到4,630.35万千瓦,占全国 装机总量的3.07%。其中,火电机组3,120.75万千瓦,占总装机的 67.40%,水电机组1,080.03万千瓦,占总装机的23.32%;风电机组 408.37万千瓦,占总装机的8.82 %;太阳能机组21.2万千瓦,占总装 机0.46%。 2015年,公司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46.75万千瓦。其中,火电新投 机组201万千瓦,分别是江苏泰州二期3号机组100万千瓦、新疆哈密 大南湖1号机组66万千瓦、新疆克拉玛依热电2号机组35万千瓦;水电 新投机组277.5万千瓦,分别是新疆萨里克特水电站8万千瓦、大渡河 龚嘴水利发电总厂铜街子水电站14号机技改增容2.5万千瓦、大渡河 6 枕头坝一级72万千瓦、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195万千瓦;风电新投机 组68.15万千瓦;太阳能新投机组0.1万千瓦。 (二)发电量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 1,686.57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649.56 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 下降了5.76%和2.93%。完成利用小时4,077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08小时,其中:火电完成4,499小时,水电完成3,678小时,风电完 成1,923小时,光伏完成1,420小时。供热量完成5,353.37万吉焦,同 比增长9.92%。 (三)发展情况 2015年,公司坚持质量效益优先,着力做强做优主业,全年核准 电源项目1,000.39万千瓦,其中火电674万千瓦、水电200万千瓦、风 电126.39万千瓦。 (1)重点火电项目取得进展。以外送电项目为龙头,公司大力 开发高参数、超低排放的大型火电和煤电一体化项目,宁夏方家庄2 ×100万千瓦、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2×66万千瓦、安徽蚌埠二期 2×66万千瓦、宁夏大武口热电2×35万千瓦、辽宁普兰店热电2×35 万千瓦、河北遵化热电2×35万千瓦取得核准,内蒙上海庙2×100万 千瓦、内蒙长滩2×66万千瓦和山西湖东2×100万千瓦三个外送电项 目稳步推进。 (2)清洁能源发展势头良好。积极推进大中型水电资源开发, 优化“两区域一流域”开发格局,双江口水电站200万千瓦取得核准。 7 加快推进优质风电项目开发,新疆景峡风电等一批优质风电项目实现 核准。 (四)经营管理 2015年,公司深入开展对标管理工作,加强电力市场研究,加大 市场营销力度,大力实施低成本战略,对标指标逐级持续优化,积极 开展与行业内先进企业动态对标,狠抓关键要素,细化落实对标方案, 全面提升经济运行水平。通过加强利用小时“四维”对标,深化“争 电量”竞赛活动,激发全员争发电量积极性,公司全年完成发电利用 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仑公司、大开厂等企业区域对标排名第一。 深化成本费用对标,逐级落实管控责任,推进成本费用的源头化管理 和过程控制,在发电利用小时大幅下行的情况下,公司度电可控固定 成本同比基本持平。严控管理费用支出,公司系统八项费用同比降低 16.87%。 (五)燃料管理情况 公司持续优化来煤结构,科学购煤、储煤、配煤掺烧,千方百计 降低公司煤炭采购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标煤单价完成399.77元/吨, 同比降低89.21元/吨;全年累计掺烧经济煤种2954.1万吨,节约成本 6.0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系统推行大同“精细化配煤掺烧”的成功 经验,首批4家推广单位已全部上线运行。燃料智能化建设取得新突 破,12家企业15套智能化建设项目按计划如期建成,计划建成投运率 达到100%。 (六)节能环保情况 8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低碳工作,推动科学转型、科技创新。2015 年度我国首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泰州#3机组 投产,该项目设计发电煤耗256.2克∕千瓦时,比当今世界最好水平低 6克/千瓦时,比常规百万机组降低发电煤耗约14克/千瓦时,二氧化 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量减少5%以上,优于燃气机组排 放水平,代表了世界领先发电技术。 基础管理方面,公司以能效对标为主线,以热力试验为导引,通 过深化设备提效、强化燃料管理、细化运行管理等方式,不断提升机 组能效指标。采用能量利用平衡分析,优化水电库区调度,提高水能 利用效率。专题分析与总体管控相结合,搭建设备、机组、公司三层 指标管控体系,以点到面全覆盖提升机组经济运行水平,泰州公司、 大同公司、布连公司供电煤耗及泰州公司、布连公司发电厂用电率继 续保持全国最优水平。大同#10机等十四台机组在全国大机组能效对 标竞赛中获奖。国电北仑公司#6、7机组、泰州公司#1、2机组、国电 新疆红雁池#1、2机组等共计16台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 已投入运行,大同公司#9、#10机组、东胜#1机组、大武口#2机组等 12台机组部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其他各火电厂技改工作全面铺 开,力争2018年、确保2019年所有火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发行人2015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达 2,501.85亿元,较2014年末的2,462.53亿元增加1.55%;净资产(不 9 含少数股东权益)为503.84亿元,较2014年末的471.53亿元上升 6.85%。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45.83亿元,较2014年下降11.67%, 2015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4亿元,同 比下降28.17%。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计 25,018,481.09 24,625,309.68 1.55% 负债合计 18,066,089.55 18,048,672.81 0.10% 归属于母公司股 5,038,371.40 4,715,272.53 6.85% 东的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914,020.14 1,861,364.34 2.8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5,458,255.88 6,147,484.91 -11.67% 营业利润 928,238.26 1,112,867.04 -16.62% 利润总额 975,766.60 1,166,174.19 -1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6,350.92 607,454.78 -28.1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74,192.90 548,799.92 -31.82% 损益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10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9,331.13 2,271,34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3,929.06 -1,853,217.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6,230.34 -448,561.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193.44 -30,315.84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说明书》约定,本次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和《发行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 募集资金。 根据发行人于2013年3月30日对外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截至年末,本次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5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第一期公司债券于2012年6月15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15年6 月15日支付本年度(自2014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期间)利息。 11 第二期公司债券于2012年7月23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15 年7月23日支付本年度(自2014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2日期间)利 息。其中,“12国电03”已于2015年7月23日到期,发行人已随本年 利息兑付本金。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年6月3日发布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6]205号),该报告主要观点 如下: 国电电力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与销售。评级结果反映了公 司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火电及水电业务 整合平台,继续得到国电集团较大力度支持,2015年以来,公司装机 规模继续扩大,在电力销售市场地位稳定,清洁能源装机容量持续提 高等有利因素;同时也反映了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机组利用小时数下 降、上网电价下调对火电企业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发电量下 降,有息负债规模仍然很大,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降等不利因素。 综合分析,大公对公司“12国电01”、“12国电02”、“12国电 04”、“14国电01”、“14国电03”、“13国电MTN001”、“14国电 MTN001”信用等级维持A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 定。 有利因素 12 2015年以来,公司装机规模继续扩大,在全国电力销售市场地 位稳定; 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容量持续提高,火电装机技术水平不断改 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作为国电集团的火电及水电业务整合平台,继续得到国电 集团较大力度支持。 不利因素 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及上网电价下调对火 电企业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受发电量下调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仍然很大,其中短期有息负债占比较高,债 务期限结构较为集中; 2015年投资收益下降导致公司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降。 第七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无。 第八章 其它事项 无。 13 (本页无正文,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5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