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6-06-30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的 2012 年公司债券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
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公告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及 2016 年至今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约 697.96 亿元,归还到期借款 732.63 亿元,净新增借款-34.67
亿元。新增借款中银行借款约 333.57 亿元、发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交
易所所有公募、私募债券等)299 亿元、其他借款(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借款、融资
租赁等)约 65.39 亿元。公司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主要系银行借款、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私募债券等所致。
截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6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约 532.40 亿元,归还
到期借款 544.83 亿元,净新增借款-12.43 亿元。新增借款中银行借款约 305.59
亿元、发行债券(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交易所所有公募、私募债券等)195.05 亿
元、其他借款(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借款、融资租赁等)约 31.76 亿元。公司 2016 年
至今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主要系银行借款、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私募债券等所致。
经与发行人沟通,受托管理人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
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
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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