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电电力 600795 东北热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忠军 徐伟中 电话 010-58685000 010-58682100 传真 010-64829902 010-64829902 电子信箱 lizhongjun@600795.com.cn xuweizhong@600795.com.cn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55,878,647,313.50 250,184,810,947.88 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125,818,506.56 47,708,764,544.84 7.16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510,071,775.77 12,881,572,452.35 -10.65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27,309,083,848.69 26,509,199,813.44 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576,588,133.04 3,348,452,017.67 6.8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93,374,441.25 3,180,431,477.01 9.84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238 7.022 增加0.21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2 0.172 5.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82 0.172 5.81 股)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发行第一期 10 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发行第二期 17 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的影 响。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84,98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 数量 (%) 数量 数量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家 46.00 9,038,709,571 0 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 4.67 917,431,192 0 无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8 468,491,223 0 无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9 213,970,000 0 无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国有法人 1.02 200,000,000 0 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 未知 0.80 156,388,432 0 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无 投资基金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51 100,975,770 0 无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 未知 0.40 78,032,300 0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 4.67%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 股东。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 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深入实施“一五五”战略,扎实开展“双 提升”工作,全面推进提质增效,有效应对了复杂严峻的经营发展形势,公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持续改善。 1.装机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 4910.5 万千瓦,其中火电 3281.75 万千瓦,水电 1145.03 万千瓦,风电 462.52 万千瓦,太阳能光伏 21.20 万千瓦。 2016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火电装机容量 166 万千瓦,分别是江苏泰州二期 4 号机组 100 万千 瓦,新疆哈密大南湖 2 号机组 66 万千瓦,关停新疆塔城铁厂沟发电公司火电机组 5 万千瓦;新增 水电装机容量 65 万千瓦,是大渡河大岗山水电站 1 号机组;新增风电装机容量 54.15 万千瓦。 2.发电量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 868.41 亿千瓦时, 上网电量 820.11 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 10.93%和 11.10%。完成利用小时 1843 小时,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6 小时,其中:火电完成 2117 小时,水电完成 1383 小时,风电完成 1070 小 时,光伏完成 726 小时。 3.发展情况 2016 年上半年,公司注重发展质量效益,加强结构和布局优化,推动优质风电开发。上半年 核准电源项目 224.58 万千瓦,其中火电 200 万千瓦,风电 24.58 万千瓦。内蒙上海庙 2×100 万 千瓦取得核准,内蒙长滩 2×66 万千瓦和山西湖东 2×100 万千瓦外送电项目稳步推进。深化基建 “双提升”工作,有序推进方家庄、邯郸、朝阳、南浔、大武口等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低效无效 资产处置,遵化热电、庆丰电站成功转让。 4.经营管理 深化“双提升”工作,推动重点企业治理,深入实施新疆区域火电企业“一对一”帮扶,促 进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健全公司系统营销组织体系,建立生产、燃料、 营销协调工作机制,采取灵活的营销策略,大力开展直供电交易,直供电比例逐步扩大,上半年 公司累计取得交易电量 323.44 亿千瓦时。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全面推广火电“单元化模块”预算 管理,推进“日利润系统”建设,公司度电可控固定成本略有降低。 5.燃料管理情况 深化煤价区域对标,加强阳光采购和智能化建设,控价保供成效明显,公司入炉综合标煤单 价完成 356.63 元/吨,同比降低 69 元/吨,节约燃料成本 13.6 亿元。 6.节能环保情况 推进产业升级,有序推动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上半年布连电厂两台机组、谏壁 14 号机组等 共 5 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截至目前,公司共有 21 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经济运行, 推动火电整机优化运行,公司供电煤耗完成 297.84 克/千瓦时,同比降低 5.41 克/千瓦时;全面 推广“理论发电量平衡分析法”,加强损失电量分析,提高公司水能、风能利用效率。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本期本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新增子公司 2 家:国电皖能望江风电有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新能 源技术有限公司。 2.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宁夏英力特冶 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下表决权比例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本公司持有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9%的股权、持有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 司 50%的股权、持有国电宁波燃料有限公司 50%的股权、间接持有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40%的股 权、间接持有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但公司能够控制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财 务政策,因此公司对上述单位具有实质控制。 (2)本公司间接持有宁夏元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40%的股权,但公司与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 产管理委员会(宁夏电力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 因此对该公司具有实质控制。 4.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的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本公司 2013 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 有限公司 2000 年 3 月 19 日根据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安徽淮南田家庵 电厂第二招待所资产 5,462,626.33 元与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股东应分该公司 1999 年的股利进行等额置换,其中: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享有 4,042,343.48 元,占 74%。四家股东均未办理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待所产权登记证,安徽淮南田家庵电厂第二招 待所也未组建项目公司,国电安徽力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对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未纳 入合并范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 出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