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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七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4-11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7-14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 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 国电 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四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
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乔保平先生主持会
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 同意《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同意《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薪酬的议案》
     四、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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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相

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核查,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余额 24.39 亿元,本期增加 3.02 亿元。

    六、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

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4,838,100,269.79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3,810,026.98 元以及剔除永续

中票利息支出 158,650,000.00 元后,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

利润 4,195,640,242.81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650,397,845 股,公

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预计分红资

金 21.62 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的 51.52%。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新增担保 9.98 亿元。

其中,接续担保 3.06 亿元,新增担保 6.92 亿元。公司预计 2017 年

归还贷款减少担保 5.60 亿元,全年担保总额控制在 45.08 亿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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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对外担保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7)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本年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不再

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九、 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 2017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 594.91 亿元,根据市场利

率情况,采用多种融资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并购贷款、

信托贷款、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保险债权等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不

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

    十、 同意《关于公司 2017 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十一、 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8)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三、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3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五、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 同意《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十七、 同意《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四、六、七、八、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7-16)。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

对第十一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三、七、八、十一项议案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于崇德由于不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任职已超过一年,不再作为关联董事,因此董事乔保平、张国

厚、高嵩、米树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第十一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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