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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避免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03-02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8-12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避免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承诺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和原神

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

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合并完成后,国电集团注销,国家

能源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

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

司承继”的规定,承继合并前原国电集团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权益,

包括原国电集团向国电电力出具的《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

题有关事项的函》和《关于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


                                   1
事项的函》中提及的相关安排。据此,在承继原国电集团相关承诺的

前提下,国家能源集团对国电电力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主要内容

为:

     1.明确将国电电力作为国家能源集团常规能源发电业务整合平

台

     国家能源集团将国电电力作为常规能源发电业务(包括火电、水

电,下同)整合平台,逐步将常规能源发电业务(不包括国家能源集

团除国电电力以外其他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且不

包括区域常规能源发电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

资产注入国电电力。

     国家能源集团未来新增的常规能源发电业务由国电电力负责整

合,将授予国电电力常规能源发电业务的优先选择权,并由国电电力

负责该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后续管理。

     在将常规能源发电业务资产注入国电电力的过程中,国家能源集

团在常规能源发电业务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

持国电电力,即国家能源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国家能源集团除国

电电力外其他直接控股上市公司,且不包括区域常规发电上市公司所

在区域的相关资产、业务及权益)在转让存续常规能源发电业务资产、

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发电业务项目时,国电电力具

有优先选择权。

     2.资产注入方式及注入时间

     国家能源集团将根据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

进资产注入工作。对于承诺注入国电电力的存续常规能源发电业务,

                                2
先委托国电电力统一归口管理,并在本次合并完成后 5 年内,在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国电电力择机收购。

    3.资产注入条件

    拟注入国电电力的常规能源发电业务资产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条件,不存在产权权属不完善或项目投

资审批手续存在瑕疵等情况。拟注入资产须符合国电电力的战略规划,

有利于维护国电电力利益,促进国电电力发展。

    国家能源集团将督促相应下属非上市子公司不从事与国电电力

的常规能源发电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并按照本承诺确定的相关原则

授予国电电力在常规能源发电业务领域对同业竞争资产的优先购买

权。

    原国电集团在《关于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

和《关于进一步解决与国电电力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的函》中作出

的有关承诺与上述承诺函不一致的,以上述承诺函为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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