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8-03-14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8-16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3 月 12 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国家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84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国家能源集团因合并而控制公司 9,056,210,520 股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国家能源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国家能源集团应当会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与上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核准相关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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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收购报告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
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
书》、《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
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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