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变更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19-02-26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9-09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25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七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
用的议案》以及《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改聘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2018 年 5 月,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资委《关于印
发<中央企业重组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受短期暂停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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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新业务处理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国资厅发财管〔2017〕55 号)
有关规定,经公开招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瑞华进行了沟通,征得其
理解和支持,瑞华对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瑞华认为公司在审计
过程中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情形,瑞华已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与
后任注册会计师对前次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公司对瑞华长期以来勤
勉、尽责、专业的工作精神及对公司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感谢。
二、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资格证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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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审计。
三、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独
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七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以及《关于改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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