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8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有关规定,作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国电电力”)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 决策履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按要求对外
进行披露。
二、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1.32 亿元,全年贷款归还减少担保额 10.95 亿元,新增担
保额 1.51 亿元,至 2018 年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21.88 亿元,
降幅 30.14%。公司 2018 年新增担保与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事项保持一致。
三、 相关意见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1
情况,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均为对所属控参股企业按照股权比
例提供的担保,为股东应履行的义务,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
理需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违规担保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项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独立董事:李秀华 高德步 肖湘宁 吕跃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