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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关于宣威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公告2019-11-14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9-59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宣威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13 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国电电力”)召开七届六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宣威
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议案》,同意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宣威公司”)采取“破产不停产、边生产边重整”的工作计划
实施破产重整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宣威公司破产清算概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58)。
    二、破产重整方案制定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4.确保生产安全、队伍稳定。
    三、破产重整计划
    1.重整计划

                                     1
    为保障电网电源支撑点、无功调节以及调峰运行安全,宣威公司
需保证1-2台机组运营,因宣威公司6台30万千瓦机组(机组编号7-12
号)中,仅9号、10号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法院受理宣威公
司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威公司拟将9号、10号机组和公用系统设备整
体打包作为有效资产,出售给投资人进行并购重整,并由投资人接收
安排全部在职员工,确保上述两台机组存续运营;如无投资人购买,
则由国电电力或国电电力下属分子公司回购上述资产,并接收安排全
部在职员工;7号、8号、11号、12号机组及其他剩余资产,由管理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完成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予以注销。
    2.实施步骤
    第一步:国电电力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威公司破产清算,法
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接管宣威公司;
    第二步:宣威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提交重整计划;
    第三步:执行重整计划;
    第四步:完成宣威公司破产清算,予以注销。
    为维护电网安全及职工队伍稳定,董事会同意宣威公司上述破产
重整计划。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按照上述计划开展工作,并建议在宣威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完成
后,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
程序。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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