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指定管理人的公告2019-12-03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9-63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 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1 月 5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石嘴山中院”)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宁夏太阳能”)的申请,裁定受理宁夏太阳能破产清
算事项。近日,石嘴山中院出具《决定书》(2019)宁 02 破 4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一条、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指定北京市盈科(银
川)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夏太阳能管理人。现将管理人职责公告如下:
(一)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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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营业;
(六)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八)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 石嘴山中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将持续关注宁夏太阳能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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