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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1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
 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
 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
 事李秀华、董事张国厚、独立董事高德步、独立董事肖湘宁,
 其中李秀华任主任委员,并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审计委员
 会的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七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对审
 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秀
 华(主任委员)、董事肖创英、董事栾宝兴、独立董事高德
 步、独立董事肖湘宁、独立董事吕跃刚六位董事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议案                         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 2 月 25 日                                                            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1
       日期                                      议案                             表决结果
                      2.审议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通过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1.听取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体情况的汇报               -
                      2.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3.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通过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12 日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通过
                      5.关于公司内部审计 2018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9 年度工作安
                                                                                    通过
                      排的议案
                      6.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通过
                      1.关于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2019 年 4 月 26 日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2019 年 8 月 28 日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
 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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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中审众环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
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认真
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
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公
司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要求,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况。公
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具体要求,通过工作检查、听取汇报、
审议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评估,认为公司管控体系较为完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工作要求,内
部控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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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
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公司高效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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