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2020-04-1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国电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就公司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薪酬考核标准主要依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并兼顾高级
管理人员在勤勉尽职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公司薪酬政策有利
于调动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薪酬发放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反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公司结合固定资产预期的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折
旧年限、残值率等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
更后能更好地反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符合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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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9,650,397,84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预计分红资
金 9.82 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 57.19%。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有利
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四、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关联人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及所属企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及定价原则公
平、公开、公正,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2019 年末,公司担保余额 26.88 亿元,较 2019 年初增
幅 22.85%。2020 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 7 亿
元,减少担保 4.6 亿元,预计 2020 年担保总额控制在 29.28
亿元以内。公司 2020 年新增担保均是对控股企业发生的担
保,是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应履行的义务,
属于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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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
我们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李秀华 高德步 肖湘宁 吕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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