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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债权人通知书的公告2020-11-18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67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债权人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0年11月17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二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2.57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临2020-6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注销,将减少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1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
      收件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58682100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10-64829902
      联系电话:010-586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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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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