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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2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19 号
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6,928,9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2197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国源
电力转让公司所属七家煤电企业股权及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5,703,157       99.4076      1,223,200        0.5911        2,600        0.001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向国家能源集
        团新疆公司、国家
        能源集团国源电力
 1      转让公司所属七家          205,703,157        99.4076     1,223,200      0.5911    2,600     0.0013
        煤电企业股权及资
        产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
9,038,709,571 股 回 避 表 决 ;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所 持
1,289,318,588 股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婧、吴佳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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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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