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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关于变更2020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2021-04-01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1-10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 国电 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 国电 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 国电 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 国电 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31 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0 年第一次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9 月 22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576,928,756 股的用途由出售变更为注销,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上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用途变更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
变更。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同意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不
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5 元/股,回购期限
不超过 3 个月。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9 月 2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1
计回购公司股份 576,928,7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650,397,845 股
的比例为 2.94%,回购成交最低价为 1.98 元/股,最高价为 2.19 元/股,
回购均价为 2.07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00.24 万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发
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0-53)。
     二、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七届七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 2020 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
案》,为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拟变更 2020 年第一
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用途,具体如下:
     原为: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
     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
年内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三、预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9 月 22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76,928,756 股;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0,382,832 股。预计上述两期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注销
       股份性质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65039.78          100.00        1833308.62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31731.16               6.70               0             0
        总股本             1965039.78          100.00        1833308.6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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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相关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回购股份将予
以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后履行债权人通知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有关情况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工作,建议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为: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
的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以及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根据法律法
规要求为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之日
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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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变更后的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
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出售变更为注销,可以进一步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
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变更回
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合理
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
努力推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顺利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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