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国电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
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七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对审
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秀
华(主任委员)、董事肖创英、董事栾宝兴、独立董事高德
步、独立董事肖湘宁、独立董事吕跃刚六位董事组成。审计
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
日期 议案
结果
1.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总
2020 年 4 月 10 日 -
体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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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
日期 议案
结果
2.关于公司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通过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4.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过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通过
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审计 2019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0 年
通过
度工作安排的议案
7.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通过
8.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通过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2020 年 4 月 28 日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2020 年 8 月 27 日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1.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过
2020 年 10 月 29 日 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
供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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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出意
见和建议,监督并指导公司按计划开展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帮助公司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要求,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报错情况。公司
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汇报、
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认为公司管控体系较为完善,各
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规范治理工作要求,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促
进整改落实,使其风险可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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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
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有效性,继续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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